1.受理范围为国家统计局泰州调查队依法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2.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为便于核实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准确的联系电话和邮箱。4.举报电话:0523-86602930举报邮箱:gjtjjtzdc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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